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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0日消息,神雾节能(维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 0104 民初 1.62万 号],针对南京市秦淮区海熙敬颐养老院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南京嘉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包括驳回原告南京市秦淮区海熙敬颐养老院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8万元由原告负担。根据该判决,江苏院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