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
实施十一大重点工程,推动能耗下降14%
近日,《福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为实现主要目标,我市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商贸领域能效提升工程、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十一大重点工程。
围绕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我市将以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以上。
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方面,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重点领域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入驻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到2025年,支持建成一批国家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方面,持续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推动率先使用电动船舶,并逐步实现全市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
在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方面,到2025年,新建改造市县污水收集管网46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5万吨/日,福州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福清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大力推广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经验,力争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2024年实现“无人督导小区”覆盖率达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乡镇全覆盖。(记者 曾庆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