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顾颖)“十三五”期间,响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持续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实施。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011年成立响水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目标,加强保障措施。还出台多项节能管理制度,持续强化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
创建示范单位,发挥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成功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2家,创建节约型机关23家。在创建期间,该中心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信息申报、自查自评、审核验收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
做好节能宣传,推动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六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商超、进店铺、进企业)在内的宣传活动,相关信息先后被中国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响水新闻等刊载报道。
开展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出台《响水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工作考核与评选年度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