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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率不少于15% 每平方米奖励40元

信息来源:ioeoo.com   时间: 2020-04-12  浏览次数:10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水平,4日,市住建局再次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此次征集范围为我市城六区范围内国家机关办公、写字楼、商场等既有建筑。征集的项目应在2011年年底以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共建筑。征集的项目为集中供热、供冷的建筑。分散式供热、分体空调制冷建筑不予受理。征集的既有公共建筑,其中:国家机关(含事业单位)办公建筑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他公共建筑不低于20000平方米。

改造内容以空调采暖系统 照明系统改造为基础,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实际情况增加可再生能源利用、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或其他技术措施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经第三方机构测评,综合能效提升及节能率不少于15%。申请改造的项目须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对建筑近三年电、燃气、冷(热)量、水及其他能源消耗量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诊断分析,审计结果将作为能效提升前后比对和奖励的依据。改造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0月底。所申报的改造项目须在2020年10月底前改造完成,否则不予补助奖励。以空调采暖系统 照明系统为基础,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进行改造的方式进行,且能效提升及节能率不少于15%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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